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转移支付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按政策申请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入伍学生学费补偿。通过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保障实现高专阶段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项目立项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项目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以及市财政局
资金类型:助学金
项目类型:国家奖助学金、入伍学生学费补偿。
资金总量:全年预算数572.7万元。
实施周期:2024年1-12月
2.项目执行情况
(1)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入伍学生学费补偿。
(2)覆盖面: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奖励人数(国家奖学金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48人,国家助学金3266人次,征兵入伍学费补偿14人,学校返乡补贴771人)。
(3)资金总量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算数572.7万元,已执行543.625万元,结余29.075万元。
(4)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2月、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学生处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5)实施过程:学校学生处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指标,按照各系部的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各系部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评选,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初审后,将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发放。
(6)项目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奖励人数(国家奖学金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48人,国家助学金3266人次,征兵入伍学费补偿14人,学校返乡补贴771人),支付资金543.6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申请财政资金572.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入伍学生学费补偿。通过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保障实现高专阶段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奖励人数(国家奖学金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48人,国家助学金3266人次,征兵入伍学费补偿14人,学校返乡补贴771人),支付资金543.625万元。本项目保障困难学生学有所助,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总体结论
2024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全年执行543.625万元,共完成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已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达到项目预期效果。具体包括:一是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二是发放国家助学金;三是入伍学生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免学费;四是发放学校返乡补贴。
本项目保障困难学生学有所助,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有助于形成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体系化。
(二)评价结果
经评价,2024年度学生资助经费项目综合得分为99.8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指标分析
2024年度学生资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各项指标评分情况分析如下:
(一)决策指标(满分15分,实得15分)
1.项目立项(满分7分,实得7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满分7分,实得7分)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的程序设立。所有的评选以及审批均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绩效目标(满分8分,实得8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落实经费,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实得4分)
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绩效指标明确。
(二)过程指标(满分25分,实得24.5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实得14.5分)
(1)预算执行率(满分10分,实得9.5分)
预算执行率:543.625/572.7=94.92%
未全部执行完成。
(2)资金使用合规性 (满分5分,实得5分)
依据教育部、安徽省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相应的资金,合理规范的使用资金。
2.组织实施(满分10分,实得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实得5分)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实得5分)
在执行过程遵守相关制度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准确的将资金发放到学生卡中,有效的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需要。
学校学生处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指标,按照各系部的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各系部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评选,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初审后,将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发放。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数量指标(满分8分,实得8分)
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奖励人数(以当年实际下达学生数为准)。实际完成率为100%。
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奖励人数(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奖励人数(国家奖学金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48人,国家助学金3266人次,征兵入伍学费补偿14人,学校返乡补贴771人),支付资金543.625万元。本项目保障困难学生学有所助,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2.时效指标(满分8分,实得8分)
年度设定的时效指标为资金按时发放,12月底前100%完成。
3.质量指标(满分7分,实得7分)
符合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等的制度要求。
4.成本指标(满分7分,实得7分)
项目总成本572.7万元(≤预算总成本);国家助学金高职在校生资助面=22%。
(四)效益指标(满分20分,实得20分)
1.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2.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实得10分)
指标1:保障困难学生学有所助,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激励学生成长成才效果明显。
指标2:今年共资助3528人次,减轻困难学生经济负担。
3.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10分,实得10分)
指标1:对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的影响程度和对形成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体系化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实得10分)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满意度调查的学生数为462人,其中满意88.1%、基本满意11.47%、不满意0.43%,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学生满意度为99.57%,≥90%的年初预定目标,此项指标得分10分不扣分。
四、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24年度学生资助经费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入伍学生学生补偿的资金为当年申报,次年结算,在使用中会存在资金有剩余或不足的情况,剩余的资金需要进行结转待到次年使用。
五、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六、评价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七、附件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