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巩固政银合作,加大资助力度,优化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切实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成效。
二、工作要点
(一)坚持“应贷尽贷”,全面落实政策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重要举措,是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与承办银行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要对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的要求,全力以赴落实好国家交办任务,发挥主力银行作用,足额保障充足的资金规模,努力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是坚持“应贷尽贷”,提高资助水平。 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利率等优惠政策,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保障,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确保贷款资金用实用好。继续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区域,重点推动无覆盖、低覆盖县区填补空白、提升水平,确保覆盖零死角。坚持精准资助,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需求摸底和贷款审查工作,努力提高贷款资助的精准度,做到靶向资助、精准滴灌,既要做到“应贷尽贷”,也要防止“想贷就贷”。
三是落实落细政策,做到“应助尽助”。落实《关于做 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有关要求,做好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及时向已还款学生退回个人自付利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往年本金延期的后续衔接工作,包括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调整等。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用好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或事业收入提取资金切实做好还款救助工作,定期摸底特殊困难学生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办理还款救助,做到“应助尽助”。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夯实管理基础。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不仅要涵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解读、业务流程的实操演练,还要深入剖析结余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要求和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有效识别与防范日常工作中的风险隐患。通过扎实有效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树立规范管理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服务质量,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巩固深化“政府主 导,教育主办,金融支持”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不断加强教育部门和承办银行的合作,坚持优势互补,凝聚合力,持续推进助学贷款工作。继续完善“省、市、县、乡、村、校”协同管理机制,丰富管理主体,争取多方支持,提升管理效率。继续推进“校地联动”机制,增进高校与生源地学 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高校贴近学生的优势,配合做好服务学生和贷款管理工作。
三是落实激励机制,强化奖励引导。认真执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教助中心〔2024〕19号)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工作,合理提高奖励额度,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强化奖励引导作用。收到结余奖励资金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按规定管理使用奖励资金,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继续完善代理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机制,优化资金支付流程,确保代理费按时足额拨付,进一步优化代理费的使用范围,切实用好代理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周密组织受理,完善贷款服务
一是加强数据对接,做好预申请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特殊群体学生数据,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做好数据比对和运用,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纳入预申请名单,提高数据采集和对接的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预申请名单。各地应于高考前将预申请名单导入开发银行信息系统,方便学生办理贷款。对未纳入预申请名单,但因家庭变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出现困难的学生,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贷款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科学统筹,提高受理效率。认真总结往年受理经验,根据需求摸底情况,编制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受理时间,统筹调配资源,充分保障场地、设备和人员等,选派优秀志愿者,进一步增强工作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宣传,确保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办贷方式和流程应知尽知。积极推广“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引导学生通过手机APP或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提高办贷效率。对现场申办贷款的学生,要综合运用预约受理、错峰受理和流水线办理等措施提高现场受理效率,确保一次办毕。
三是认真核对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办理贷款时,要认真核对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贷款信息和联络信息等,确保录入系统的数据准确无误。各高校在填写电子回执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和贷款资格,避免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入回执,或者为同一名学生录入多家承办银行的贷款电子回执,坚决杜绝重复贷款情况。要认真核对学生学制信息,关注升学、休学等学籍变动,及时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等手续。督促学生定期更新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毕业时及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并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四是优化发放流程,完善贷款服务。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优化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流程,升级改造相关系统功能,提升贷款发放速度,缩短从贷款办理到资金发放的周期,实现提前发放、分批发放,使借款学生更快、更早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各地各高校要配合做好发放流程改造相关工作,包括:于受理前完成对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高校信息核对工作,尤其是高校名称、属性、收费账户等关键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准确;学生入学后,高校要抓紧时间为全部学生准确无误地录入电子回执,其中欠缴费用应为实际欠缴的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积极配合做好贷款发放前的合同审查、信息汇总提交等相关操作。
(四)坚持立德树人,助力学生成才
一是突出育人导向,加强思想教育。要将“资助育人”作为重要目标贯穿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学生知党恩、感党情、跟党走,助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积极运用贴近学生群体的渠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增强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意识。倡导勤俭节约、惜物谨身的良好习惯和品德,进一步构建拒奢尚俭的校园风气和环境,帮助学生远离套路贷、不良贷。常态化开展防金融诈骗、防电信诈骗和防“钓鱼”等方面的宣介,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风险防范的意识。
二是促进学生就业,帮助学生成才。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情况,积极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开发银行各分行要继续开拓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联合教育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客户和就业服务平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实习岗位和开展应聘求职技能培训等方式搭建就业桥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开发银行各分行要继续联合同业做好“四大礼包”增值服务,向借款学生提供奖学金、保险保障,以及优质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增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普惠性,提升学生的获得感、满足感。
(五)加强风险防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畅通咨询渠道,及时处理异议。加强对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推进咨询响应服务系统化、标准化、信息化。各地教育部门要构建本地“多层级、多渠道、响应快、答复准”的咨询服务体系,确保全年均能快速、高效地响应学生咨询。要高度重视异议和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借款学生合法权益,及时核实情况,耐心解释说明,消除误解疑虑,力争在基层彻底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问题上诉。要做到以诉促改、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助学贷款服务,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密切关注助学贷款舆论舆情,增强预判,防微杜渐,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严防舆情风险。
二是优化还款渠道,提高还款便利度。各地教育部门和 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做好对新推出的“主动还款”方式的宣介工作,将操作流程、还款路径、计息规则等向学生进行准确详细的解释说明,积极为学生办理还款方式变更的签约工作,使学生能够享受到更灵活、更便利、更优惠的还款方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专用智能POS机的替换工作,升级刷卡还款渠道,保障回收路径畅通。
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做好本息回收。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已毕业借款学生的联络通知工作,及时提醒学生按时足额还款;对已经发生贷款逾期的学生要重点督促其及时偿清逾期本息,降低对个人征信的负面影响。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对回收情况较好的,要及时总结管理经验,适当提高结余奖励资金分配额度,组织经验介绍座谈会和实地调研,促进互相学习;对回收情况较差的县区和高校,要重点督导,查找问题,帮助其完善贷后管理机制,督促其下大力气、下真功夫提升回收成效,降低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