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党办〔2014〕21号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减少公共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分类分级
按照国家和省市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突发事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灾害性事件,指地震、汛情、传染病(各类疫情)、火灾、中毒(食物和职业中毒)、危险物品扩散、公共设施和设备事件、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等;第二类为政治性事件,指境内外敌对势力及邪教分子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手段对高校的渗透,实施分裂和策反的行为活动,滋扰活动(集体性围攻领导、上访、请愿、罢课、集会、上街游行示威)等;第三类为重大刑事案件。
按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应急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部署、组织指挥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请示报告。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要经常研究分析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注意和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各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反馈安全稳定方面的信息,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制度
1、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2、实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学校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不法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发矛盾、扩大事端。
3、学校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究判断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各类事件直接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要时,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个人和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或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4、续报。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四)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赴现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生管理人员、保卫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分工与现场正在开展自救行动的人员一同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力争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并进行检查和指导。应急办公室联系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核实、确证、控制、协调和防治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总务(保卫)处应当保证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供应与使用。应急办公室要统一协调,保证通讯畅通、车辆安排、医疗救助,做好物资人员及时运送和生活保障。
五、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解决所需的装备和经费,使这只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
加强快速维护学校稳定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以校园监控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重大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维稳、综治部门领导、指导和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制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予以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事件平息后,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育厅处置工作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