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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邀请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总务(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2-08-05 16:19:53】 【点击数:】


为更好地满足师生校园生活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进行邀请约谈,特此公告。

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提交的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中应对各方面都要做出实质性响应。

须知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

项目预算:无

项目内容: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

2

材料递交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后勤楼401

材料接收人:张老师 

电话:0551-62529304

3

材料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8月 10日上午11:00前。

4

付款方式:委托人与受托人定期结算营业款。

5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分高低顺序进行经营点位选择。

6

勘察现场:各报名单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若有疑问请与具体部门联系。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163

一、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托人资质要求:中国通讯服务市一级分公司。

3、服务方案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受托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论在约谈的任何阶段,将直接取消受托人的所有资格。

二、必须提交的资料内容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服务方案文件

(三)辅助文件: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备注:1、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

2、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受托人公章。

3、营业范围中必须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内容。

三、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此次约谈根据受托人提交的服务方案,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排名顺序。

2、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服务委托项目取消的。

四、签订合同

确定服务意向后,签订相关合同。

五、监督:

校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附件: 1、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需求

2、校园通讯服务委托约谈评分细则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8月5日                     


  • 附件【附件一: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需求.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二:校园通讯服务委托约谈评分细则.doc】已下载次

E-mail:hfyzgsg@163.com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   邮编:230013

联系电话:校办:62520122    招生办:62520127     就业办:62520138

皖公网安备 34019002600186号皖ICP备07502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