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网 信息公开网
  • 首页
  • 公开指南
  • 公开目录
  • 公开制度
  • 公开年报
  • 社会评议
快速导航
  • 首页
  • 公开指南
  • 公开目录
  • 公开制度
  • 公开年报
  • 社会评议
  • 基本信息
  • 招生考试信息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 教学质量信息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学风建设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您现在的位置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视频拍摄及服务比价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7 16:11:37】 【点击数:】

合肥幼专202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视频拍摄及服务项目,以公开比价的方式进行评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校内比价,特此公告。

各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对本公告中所有要求都要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文件。

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合肥幼专202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视频拍摄及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7万元整

项目内容: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视频拍摄及服务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知楼101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185

3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 贰份,密封提交

报价提交时间:2021年6月10日16:00前

4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

付款方式:所有拍摄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100%

6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9130;

一、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满足招标服务需求中的其他要求。

二、必须提交的资质内容(格式自拟)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清单;

(三)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资格证明及资质材料;

(五)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六)经营服务保障方案;

(七)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注:

1、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

2、上述资料报价内容、资质、业绩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以上文件应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比价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开封时现场评审。投标人在预中标后,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演示采购需求中的移动信息化系统的相关技术参数,如有不满足的情况,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综合评分法:结合投标价格、技术性能等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定制时间以及评审过程中对定制内容、方案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主要考虑:

①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投标价格是否科学合理;

②技术性能方面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内容、功能要求;

③售后服务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④是否有缺项漏项或错项。

2、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

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③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应予无效投标情形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①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同时上报两个或多个投标价格,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价格为准;

③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文件的。

4、在综合评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办有权宣布终止:

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报价人需知

(一)报价:报价的计价方法以投资经营服务方式承包。

(二)技术标准及作业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四)报价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五)勘察现场

1、报价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3、除非有特殊要求,报价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采购与招标办公室一律不予退还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5、报价人如对本函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五、签订合同

(一)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二)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三)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六、澄清及变更

采购需求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函的形式告知。

七、其它

(一)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报价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报价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报价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自行承担。

(二)报价文件应响应本采购需求,否则,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作废。

(三)本邀请文件技术参数等技术条款由项目经办人负责解释,其他商务条款由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

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7日

  • 附件【2021年教学能力大赛视频拍摄及服务需求.docx】已下载次

E-mail:hfyzgsg@163.com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   邮编:230013

联系电话:校办:62520122    招生办:62520127     就业办:62520138

皖公网安备 34019002600186号皖ICP备07502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