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资[2012]4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18]1394号)》相关规定,经合肥市财政局审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一批已报废资产。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已报废资产自行处置(明细详见附表。)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中标。
(三)规定时间内报名,统一时间现场踏勘,然后现场报价。
二、报名要求
竞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的单位。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废旧物资回收。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9:00
(二)报名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大门门卫室
四、项目具体内容
(一)现场踏勘
1.投标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法人授权书(同时向校方提供一套复印件),在2020年9月29日上午9:00前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大门门卫室内交于校方查验。查验通过后由校方工作人员带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逾期视为放弃参与。
2.踏勘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二)报价:现场踏勘结束后,上午10:00-10:20到图书信息中心1楼自习室将报价材料密封交于学校工作小组。规定时间内未报价单位视为放弃本次竞标。
(三)评标方式:学校工作小组10:30开始评标,以符合要求的最高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并于当天通过学校网站对外公示。
(四)上缴履约保证金
1.公示期间无异议,在一周内,中标单位主动联系学校工作人员上缴履约保证金5000元,作为搬运保障费,搬运结束,待校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按学校规定退回,不合格则相应扣除。
2.如中标单位未在学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上缴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主动弃权。按照规定由当时报价第二名为中标单位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签订合同、上缴处置收入
校方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后,联系中标单位来校签定合同,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收入上交学校指定账户。
(六)现场搬运
校方确定处置收入到账后,联系中标单位商议具体搬运时间。整个搬运过程中中标单位须全程服从校方的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清洁现场。
(七)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五、竞价人须知
处置公告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六、咨询电话:0551—62520187
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合肥幼专固定资产处置协议.docx
附表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