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校内比价,特此公告。
各报价单位:
学校小型工程项目审计服务以公开比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参加比价的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9 年度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排序结果的通知》(皖价协[2020]6号)中前50名。
各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对各方面都要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文件。
须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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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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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学校小型工程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5万元
项目内容:服务期限一年,对学校小型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及修缮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类别为结算审核、概预算编制(如有其它类别审计服务,费率由合同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市场行情费率、参考其它类别审计服务投标费率进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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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图书馆904
报价文件接收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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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密封提交
报价提交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9: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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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结算方式:依据审减后的工作量,按各类别的费率分别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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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审方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投标报价得分最高者中标。结算审核费率和概预算编制费率的价格分分别计算,各类别审计服务满足报价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该类别评标基准费率。结算审核价格分满分为60分,概预算编制价格分满分为40分,投标报价得分=(结算审核评标基准费率/结算审核投标费率)×60+(概预算编制评标基准费率/概预算编制投标费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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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3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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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服务需求中的其他要求。
二、必须提交的资料(报价文件)内容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清单;
(三)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备注:
1、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
2、上述资料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3、比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比价方法及标准
1、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开封时现场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供货周期以及评标过程中对工程内容、方案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评审方法以须知附表为准。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
1)报价是否响应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报价是否会降低比价文件规定的质量、供货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
3)报价是否会低于成本;
4)是否有缺项漏项或错项。
2、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其他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应予作废情形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
1)报价人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报价单位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3)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文件的。
4、在比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办有权宣布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报价人需知
1、报价:报价的计价方法以包干方式承包。
2、技术标准及作业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3、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报价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采购与招标办公室一律不予退还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6、报价人如对本函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五、签订合同
1、成交后3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3、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六、澄清及变更
采购需求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函的形式告知。
七、其它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报价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报价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报价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文件应响应本采购需求,否则,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作废。
3、本邀请文件技术参数等技术条款由项目经办人负责解释,其他商务条款由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
校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