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师生校园生活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进行邀请约谈,特此公告。
各单位:
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提交的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中应对各方面都要做出实质性响应。
须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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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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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
项目预算:无
项目内容:校园通讯服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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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图书馆904
文件接收人:张老师 0551-6252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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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密封提交。
提交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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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付款方式:委托人与受托人定期结算营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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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审方法:综合打分,按照分数高低顺序选取前三名作为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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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勘察现场:各报名单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若有疑问请与具体部门联系。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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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要求:中国通信服务市一级分公司。
3、服务方案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受托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论在约谈的任何阶段,将直接取消受托人的所有资格。
二、必须提交的资料(报价文件)内容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服务方案文件
(三)辅助文件: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备注:
1、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
2、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受托人公章。
3、营业范围中必须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内容。
三、评审标准
1、采用综合打分。
综合打分:此次约谈根据受托人提交的服务方案,采取分数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2、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服务委托项目取消的。
四、签订合同
确定服务意向后,签订相关合同。
五、监督:
校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8月14日
附件:1、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需求
2、校园通讯服务委托约谈评分细则
3、服务方案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