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附属幼儿园(总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校本部附属实验幼儿园(总园)园长1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在岗的教职工和现有附属幼儿园园职工
二、任职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执行力,能够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及开拓创新精神。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
4.全日制教育学、学前教育、早教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优先。
5.有3年以上学校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学校教职工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自荐,并填写《合肥幼专附属幼儿园(总园)园长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2.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自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3.组织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通过个别交谈、群众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4.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对拟聘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正式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选聘的教职工请将自荐材料(《合肥幼专附属幼儿园(总园)园长岗位申请表》)的电子版于2016年1月24日前发送到电子信箱:1124669183@qq.com。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