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合肥幼专2015年新生军训服装采购招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5日16:00点前交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携带副本原件、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时需携带副本原件、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携带副本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需携带副本原件、复印件);
5、请各供应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中报价单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请置于投标书醒目位置或者在目录中注明页码,以便于查询。
7、各供应商应列出附件所要求各项采购内容的单价、每套价格、总金额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8、开标时请提供样品,及样品的省级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并标明样品各项技术指标。
1、投标人报价要考虑实际的工程量,报价中包含货物、配件、运输、管理、人工、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运杂、装卸、包装、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措施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4、验收货物后,由采购方随机从所供货物中抽样到省级质监部门送检,送检合格后,方算验收合格。(供货商报价费用中应包含采购方随机抽样的送检费用)
5、供货要求:公示无异议,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校签订供货合同,并按采购单位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供货到位。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且军训结束后学生对服装质量无异议,按照最终实际发放的数量,甲方一次性转付乙方合同款的100%,供货商需提供正规发票。
(1)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16:00之前
(3)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3866660313.
(1)时间:2015年7月28日9:30之前截止。
(2)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袋装密封加印后送至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标现场。
3、评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9:30;地点:图书信息中心710会议室。
八、评标定标办法: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评标工作,现场开封、现场谈判、现场评标,以有效合理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九、监督:校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物资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采购项目暂定为1600套(每套包括海洋迷彩服(衣、裤)、迷彩帽、海洋T恤衫和外腰带)。
| | | |
| | | 1、投标单位应根据现行国家行业部门设计施工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从选材到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充分的可行性技术论证。
2、款式要求:海洋迷彩服(衣、裤)、迷彩帽、海洋T恤衫和外腰带。
(1)按照国家纺织产品基本技术规范,军训服装的材质须按照国家纤维检验局有关学生军训服产品标准要求,服装面料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中B类服装(即“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标准,其中,甲醛含量≤75mg/㎏,PH值(a)位于4.0-7.5区间,染色牢度≥3级,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2)色泽艳丽,手感柔软,透气性好,不褪色,做工精细,缝线老实,纽扣牢固,拉链灵活,具有抗皱免烫性能,耐穿耐磨。
(4)上述主材和主要辅材,以及其他所有制作和安装使用的材料均必须达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5)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具体注明投标报价产品使用的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以及甲醛含量、PH值、棉和涤等(含量)比例,品牌名称和生产厂家。
(6)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有使用的材料出厂PH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供货时提供省级及其以上质检机构针对“合肥幼专2015年新生军训服装”的专门质检报告。
4、厂家能随时满足我校临时增加服装的机动数量的要求。
5、今年我校新生报到,有部分学生通过网上报到,供货商应满足这部分学生网上提交的衣服尺寸的要求,负责服装的发放;个别未在网上报到选择服装尺寸的学生,由供货商在新生报到时按照学生现场的身材尺寸提供合适的服装。如有大小或质量问题,厂家随时更换,保证在2015年9月5日随时供货。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