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幼专艺术系搬迁服务
2、服务地点:合肥幼专校园内
3、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资金
4、项目概算:肆万元(¥:40000)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实地勘察;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携带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时需携带材料);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需携带材料);
4、根据勘察情况制定搬迁方案(包含人员配备名单、工具配备清单、工程进度表和安全搬运承诺);
5、工期:公示结束即日起5个日历日;
四、相关事宜
1、投标人报价要考虑实际的工程量,报价中包含运输、管理、人工、保险、利润、税金、运杂、装卸、包装、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措施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投标人对搬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
五、支付说明
本项目验收符合标准及相关要求后,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0%。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咨询和勘察现场
(1)时间:2015年7月09日至7月12日17:00之前
(2)地点:合肥幼专图书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叉口。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2529304
2、投标书递交
(1)时间:2015年7月13日11:30之前截止。
(2)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袋装密封加印后送至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标现场。
3、评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11:30;地点:图书信息中心710会议室。
七、评标定标办法: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评标工作,现场开封、现场谈判、现场评标,以有效合理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监督:校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及维修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