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所属单位:
根据合肥市建设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合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为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传播合幼声音,继承和发扬“两代师表”的优良传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合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一、推荐类别、评选标准(参照文件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推荐对象分为教师、学生两类
(二)初步推荐时间:4月21日——4月28日,由各系部、各处室组织推荐。
1、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教师候选人的初步遴选和推荐,各系部、处室发掘身边教职工的先进事迹,视情况推荐,原则上每个系部可以推荐1名教师候选人。教师也可以到办公室自荐;
2、各系部党总支具体负责学生候选人的初步遴选和推荐,每个系部原则上可推荐1名学生候选人;新疆班学生由学生处视情况推荐;
3、初步推荐的教师和学生道德模范候选人需填写《合肥市道德模范推荐表》(要求电子稿);
4、相关推荐名单及《推荐表》电子稿在4月28日上午11:00前报送到办公室(邮箱hfyzbgs01@126.com)。
(三)学校评选推荐:5月上旬,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根据各处室、系部推荐情况,学校将组织审核、遴选,确定上报推荐人。
附:uploadfiles/20150421/关于推荐第四届合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doc
合肥幼专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