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专校园值班任务及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校园安宁、祥和,为教学、工作、生活提供良好秩序状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学校校园值班任务及要求规定如下:
1.值班时间:教学工作日为当天下午17:00至次日上午八点半;双休日、节假日为全天(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
2.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值班安排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需请假或调换,系部值班人员需报系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值班组长,其他值班人员直接报至值班组长。值班组长需及时将变动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
3.值班组长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召集和在岗检查工作;全面负责校级层面当天值班任务,包括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值班等检查,协调各系部值班等工作。如遇重大事件,值班组长要及时到现场处理,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组长要及时了解各系部值班情况,认真详实做好学校值班记录,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校级值班人员需不定时巡查校园,掌握校园整体状况(安全隐患、学生活动、保安在岗情况等)。
4.系部值班人员负责做好本系部学生常规活动的巡查(包括大家唱、晚自习和早锻炼学生数核实、纪律情况)、学生管理(包括学生请假审批、活动组织等)、学生公寓检查(组织学生会干部对学生回寝住宿情况进行严格认真检查、检查就寝指纹打卡情况、及时追踪迟归学生的情况,对未回校住宿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通报,查清具体原因,将违纪情况告知相关系部并配合处理),及时处理本系部学生外出就医等突发事件,报告校值班组长,做好系部值班记录。
5.校系两级每月要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对无故脱岗、不负责任的值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值班费用,并纳入相关考核,因工作失职的追究有关责任。
6.所有值班人员须按时签到,不得代签;未能及时签到的,须立即报告校值班组长,提交书面说明并经组长签字后及时送交学生处,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教学工作日(含周日及开学上课前一晚)签到为每晚18:00,当天所有值班人员到教学楼一楼教师值班室(106室)集中签到,布置当天工作要求,并相互通气。
双休日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签到分早晚两次在校南门门卫室签到(上午8:30~9:30,晚上7:30~8:30),并填写值班记录。
7.值班车辆值班期间不得承接与值班无关的出车任务。值班司机有出车任务时,需向当日值班组长报告。有出车任务时值班车辆必须及时赶往校内用车地点。
8.所有当日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在值班期间要保持畅通,无故脱岗或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需承担其相应责任。
9. 值班期间不得喝酒,以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10.确保值班车辆在校,做好应急准备。
11.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处每周汇总值班记录,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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