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移动通讯服务项目委托经营,实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肥幼专校园移动通讯服务项目委托经营
二、项目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食堂一楼
三、项目概况:
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约406亩,现有师生员工4700人左右。
2、校园移动通讯经营场所位于学生一食堂一楼,面积约25平米。
四、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1、正规注册公司,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含)以上。
3、公司具备合肥移动公司的书面授权。
4、公司经营过本市移动公司营业厅业务,具有安徽省高校经营经历且具有所在高校的好评证明的优先考虑。
五、投标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各种必备资质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2、直接经营者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经营管理方案(含人员设置、流程管理、经营预测)1份。
4、经营和服务承诺书1份。
5、 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
6、 安徽省高校经营经历和所在高校的好评证明。
六、经营范围及要求:
1、移动通讯经营范围:中标方保证只经营与移动通信相关的业务产品,不得销售与移动通讯无关的产品。学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将享受合肥移动服务人员的微笑服务及优惠的产品价格。
2、中标方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自行办理,其办理费用以及营业期间的所需交纳的规费概由中标方承担。因经营违规由管理部门机关处罚的,学校概不负责。
3、 中标方不得在移动通讯服务场所外设点。
4、学校有权根据本校的作息时间提出调整营业时间。
5、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学校管理部门等对消防安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6、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只提供经营场地,中标方前期和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室内装修改造和购置设备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2、学校提供水、电入户并安装水、电表,水、电按地方政府价格标准收费;水、电收费标准今后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3、中标方自行经营,不准转包。中标方现场经理不得随意换人,如确需换人必须得到我方同意,否则视为中标人单方面违约。
4、移动通讯服务场所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中标单位所用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涉及工伤、事故及劳资纠纷等一切问题,由中标方全权负责,与我校无关。
6、学校每月对中标单位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证照齐全、制度完善、员工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若连续两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70%,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扣减风险保证金。
八、此次承包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师生满意度达85%以上、日常考核合格以上,经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续签一年。
九、报名及咨询时间:
2014年8月13日-2014年8月17日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51-62520161 ,13615510065 联系人:张老师
十 、投标时间:
2014年8月18日下午2:30-3:00,投标方携带盖章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送到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楼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3:00
十一、评标方式:
1. 此次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本着有利于学校发展及更好的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为原则进行招标。
2. 由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投标单位的证件资质、注册资金、经营年限、好评证明、经营思路和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打分。
十二、保证金缴交办法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交付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凭付款票据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且办理好学校的相关移交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三、监督: 校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