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超市服务项目委托经营,实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肥幼专校园超市服务项目委托经营
二、项目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食堂二楼,二食堂二楼。
三、项目概况:
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约406亩,现有师生员工4700人左右。
2.校园第一超市位于学生一食堂二楼的西南角,面积约150平米,另加两间仓库40平米;第二超市位于学生二食堂二楼的北面,面积约150平米,另有一间仓库约60平米。
四、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卫生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
2.有从事超市经营三年以上经验,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单位或个人。
3.具有安徽省高校经营经历且具有所在高校的好评证明。
五、投标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2.直接经营者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经营管理方案(含人员设置、流程管理、经营预测)1份
4.公司简介(包含近三年业绩)与商品报价表1份
5.经营和服务承诺书1份
6. 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
六、经营范围及要求:
1. 超市经营范围:只限于定型包装食品、水果、日常生活用品和文具用品,不得销售自行加工或加热的商品,也不能在外加工食品在超市销售,不得经营香烟、酒类、书籍、磁带、光盘等。
2. 中标方所经营的商品应对师生负责,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学校周围超市及附近商铺。不得经营有害师生健康的商品,所经营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如发现经营三无、过期、霉变等对师生身心有害的食品,学校有权要求中标方停业整改或中止合同。如因违规经营对师生造成伤害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应由中标方承担。
3. 中标方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自行办理,其办理费用以及营业期间的所需交纳的规费概由中标方承担。因经营违规由管理部门机关处罚的,学校概不负责。
4. 中标方不得在超市外设点。
5. 学校根据本校的作息和就餐时间有权提出调整营业时间。
6. 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学校管理部门和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7. 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1. 学校只提供经营场地,中标方前期和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室内装修改造和购置设备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室内装修须经校方同意。
2. 学校提供水、电入户并安装水、电表,水、电按地方政府收费标准收费;水、电收费标准今后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3. 中标方自行经营,不准转包。中标方现场经理不得随意换人,如确需换人必须得到我方同意,否则视为中标人单方面违约。
4. 超市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 中标单位所用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涉及工伤、事故及劳资纠纷等一切问题,由中标方全权负责,与我校无关。
6. 学校每月对中标单位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证照齐全、制度完善、员工服务态度、管理水平、品种及商品质量五个方面。若连续两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70%,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和扣减风险保证金。
7、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中标两个超市,若两个都中标必须主动放弃一个。开标前可自行勘察现场及答疑。
八、此次承包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师生满意度达85%以上、日常考核合格以上,经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续签一年。
九、报名及咨询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4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551-62520161 ,13615510065 联系人:张老师
十 、投标时间:2014年8月5日下午2:30-3:00,投标方携带盖章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送到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楼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4年8月5日下午3:00
十一、评标方式:
1. 此次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本着有利于学校发展及更好的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为原则进行招标。
2. 由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投标单位和个人的证件齐全、注册资金、高校经营年限、好评证明数量、经营思路和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打分。
3、学校将对预中标方组织现场考察。
十二、保证金缴交办法
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交付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凭付款票据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无违约事项,且办理好相关的移交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三、监督: 校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