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我校决定对本校内学校餐饮服务项目委托经营实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邀请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社会优质餐饮企业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肥幼专校园餐饮服务项目委托经营
二、项目概况:
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占地面积406.46亩, 2014年9月在校学生数将达4500多人,共有二个学生食堂。
2、第一学生食堂共两层,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第二学生食堂共三层,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含新疆班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及包厢)。所有学生食堂均配置微机售饭菜计费系统,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厨具、灶具、餐具、冷库、蒸汽消毒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熟悉了解高校的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的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高校餐饮公益性的原则。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3、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具有从事高校餐饮经历三年以上,并取得良好业绩;
5、其他条件符合《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6、谢绝联合应标,一家企业不可同时中标两个食堂,若两个都中标必须主动放弃一个。开标前可自行勘察现场及答疑。
三、经营管理要求: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要根据学校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案。
2、有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队伍,管理人员须有3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营者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第二食堂设有新疆班学生清真食堂、教工餐厅及包厢,必须承诺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经营管理。
4、负责学校食堂除建筑以外的其余设施设备(如水、电、气、厨具、餐具、桌椅、冰柜等)的保养、检测和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5、按月缴纳经营服务场所消耗的水、电、气费用(按政府审定价格收取)。
6、不得转租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也不得经营其它项目。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部门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当年须通过卫生监督部门考核达到A级,师生满意率在85%以上。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实体《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企业组织结构代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直接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营管理方案(含人员设置、流程管理、经营预测)1份(l)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式及品种(4)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控制等)。
4.公司简介(包含近三年业绩)与报价表1份
5.经营和服务承诺书1份
6. 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
7、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需附高校出具的评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安全承诺书。
备注:逾期递交的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受。
(二)报名及咨询: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4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551-62520161 ,13615510065 联系人:张老师
(三)投标:
1、投标时间:2014年8月5日上午9:00-9:30,投标方携带盖章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送到投标地点。
2、投标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楼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4年8月5日上午9:30
五、评标办法
1. 此次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本着有利于学校发展及更好的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为原则进行招标。
2. 由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投标方的证件齐全、注册资金、高校经营年限、好评证明数量、经营思路和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打分。
3、学校将对预中标企业组织现场考察。
六、保证金缴交办法
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交付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凭付款票据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无违约事项,且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监督: 校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