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对他们在暑假中的学习、生活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望家长您能积极地给予督促和配合。具体如下:
1、孩子能按时回家,按时返校。孩子到家或返校后能及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向班主任(辅导员)或家长报平安。若有特殊情况,家长要尽快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
2、调整好孩子假期的作息起居,不睡懒觉,不无节制地上网、看电视。
3、养成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过分节食;树立健康的审美观,不攀比吃穿,不染发、不烫发、不佩戴首饰,着装大方得体,懂得欣赏自然美。
4、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健康饮食,文明交通,增强防火意识,预防煤气中毒;远离黄、赌、毒,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情。不去营业性娱乐场所(如舞厅、游戏厅、夜总会、网吧等),不结交有不良习气的朋友;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围观,不要在机动车车道上步行,严防扒、窃、抢夺及拥挤踩踏等。
6、加强亲子交流,教育孩子要懂得珍惜亲情,学会感恩,知道体恤父母,做有道德的人。
7、关注孩子的举止,爱护环境,讲究节约,在活动中倡导低碳生活,增强孩子责任意识,做讲文明、有素质的公民。
8、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填写个人领取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积累社会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
2、放假时间:6月13日全校考试结束,6月14日至8月29日学生放暑假。
3、开学时间:8月30日全天至8月31日上午开学报到,全体学生领取教材。各班将于8月31日下午15:00召开新学期的第一次班会,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家长务必督促孩子提前买好返校的车票,勿误报到。
学校总务(财务)处已经将各班将产生的费用发放到各系部,具体金额以各系(部)告知的为准。
特别提醒:(1)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合肥市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我校12级、13级五年制大专班城市户籍学生免学费需重新评定,因此城市户籍学生下学期开学需交全部费用,待新的评定结果出来后再予以退费处理;农村、县镇户籍享受中职阶段免学费的学生只需交杂费(住宿费、代收书本材料费等)800元,不需要交学费(中职阶段学前教育专业一学期学费1500元,艺术专业一学期学费1750元)。(2)大专阶段学生(10级、11初专、12高专、13高专)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1级初专除外)的学生要在假期准备家庭困难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学校学生(保卫)处网页下载中心可以下载,调查表需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及以上部门盖章)。(3)学费需在8月20日前一次性存入学校办理的建行储蓄卡中,由于银行系统特点,需多存入10元垫底(大专阶段成功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不缴纳学费,但是需要在开学时将办理的贷款材料带到学校)。
最后,祝您阖家安康、顺心如意!并请您在百忙之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