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校决定对本校内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实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邀请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占地面积406.46亩,已建成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2013年9月在校学生数将达4500多人,共有二个学生食堂。
第一学生食堂共两层,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2009年9月,已建成使用;第二学生食堂共三层,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2012年底建成,尚未使用。所有学生食堂均配置微机售饭菜计费系统,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厨具、灶具、餐具、冷库、蒸汽消毒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
学校拟招两个餐饮服务企业分别经营管理两个学生食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熟悉了解高校的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的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明显公益性特点;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3、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具有从事高校餐饮经历三年以上,并取得良好业绩;
5、中标后需缴纳保证金拾万元(¥100000元)给校方;原则上合同到期后退还保证金,但若由于经营方质量等问题对校方造成损失的,扣除相应损失后再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6、第二食堂设有新疆班学生清真食堂,必须承诺按照学校要求管理;
7、谢绝联合应标,一家企业不可同时中标两个食堂,若两个都中标必须主动放弃一个。开标前可自行勘察现场及答疑。
8、其他条件符合《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9、合同期限原则为两年。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及咨询
(1)时间:2013年7月21日至7月26日下午16:00之前
(2)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务(财务)处
地址:合肥市高教城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叉口。
(3)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161
(4)须携带的材料: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实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事高校餐饮服务证明材料(最好附高校出具的评价材料),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逾期递交的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受。
2、投标书递交
(1)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8:30-9:30
(2)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袋装密封加印后送至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标现场。
3、评标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9:30 地点:校实验楼二楼会议室
四、评标办法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评标工作,现场开封、现场评标,对预中标企业,学校组织现场考察。
五、监督: 校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6252012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