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暑假将至,为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对他们在暑假中的学习、生活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望家长您能积极地给予督促和配合。具体如下:
1、孩子能按时回家,按时返校。孩子到家或返校后能及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向班主任(辅导员)或家长报平安。若有特殊情况,家长要尽快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
2、调整好孩子假期的作息起居,不睡懒觉,不无节制地上网、看电视。
3、养成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过分节食; 树立健康的审美观,不攀比吃穿,不染发、不烫发、不佩戴首饰,着装大方得体,懂得欣赏自然美。
4、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健康饮食,文明交通,增强防火意识,预防煤气中毒;远离黄、赌、毒,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情。不去营业性娱乐场所(如舞厅、游戏厅、夜总会、网吧等),不结交有不良习气的朋友;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围观,不要在机动车车道上步行,严防扒、窃、抢夺及拥挤踩踏等。
6、加强亲子交流,教育孩子要懂得珍惜亲情,学会感恩,知道体恤父母,做有道德的人。
7、关注孩子的举止,爱护环境,讲究节约,在活动中倡导低碳生活,增强孩子责任意识,做讲文明、有素质的公民。
8、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利用假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暑假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和“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相关通知已于放假前下发到各班级,学生已知晓),请家长督促孩子根据通知要求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积极撰写读后感;督促孩子围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主题,结合自身学习、生活、成长的实际,写出自己在践行“中国梦”过程中的理想追求(少年梦、青春梦,成人梦、成才梦,创新梦、幸福梦等),写出自己在“中国梦”的激励下有何责任担当,有何行动作为;怎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正在做什么,还将做些什么等。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校级评选,并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省市级评比。
9、督促孩子利用假期补缺补差,提高专业技能;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累社会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
温馨提示
1、7月10日后提醒孩子上学校网站(http://www.hfpec.edu.cn)登陆数字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2、放假时间: 6月23日全校考试结束,6月24日——8月30日学生放暑假。
3、开学时间: 8月31日全天至9月1日上午开学报到,全体学生领取教材。各班将于9月1日下午15:00召开新学期的第一次班会,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家长务必督促孩子提前买好返校的车票,勿误报到。
4、下学期(或下学年)学费:
(1)三年制高专缴一学年费用:
11高专音乐、美术6600元,11高专英语5120元,11高专学前4800元;
12高专音乐、美术6650元,12高专早教5170元,12高专英语、学前4850元。
(2)五年制大专班下学期应缴费用:
12音乐舞蹈2650元,12(1~6)2400元;
11音乐、美术2600元,11(1~7)2350元
10(1)、(2)2900元, 10(3~13)2500元;
(3)09级缴一学年费用(不含住宿费)其中 09(1)4050元,09(2~11)3250元。
特别提醒:(1)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合肥市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我校11级、12级五年制大专班城市户籍学生免学费需重新评定,故城市户籍学生下学期开学需交全部费用,待新的评定结果出来后再予以退费处理;农村、县镇户籍享受中职阶段免学费的学生只需交杂费(住宿费、代收书本材料费等)800元,不需要交学费(中职阶段学前教育专业一学期学费1500元,艺术专业一学期学费1750元)。(2)大专阶段学生(09级、10级、11高专、12高专)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0级除外)的学生要在假期准备困难证明材料。(困难证明需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及以上部门盖章)。(3)学费需在8月20日前一次性存入学校办得建行储蓄卡中,由于银行系统特点,需多存入10元垫底。
最后,祝您阖家安康、顺心如意!并请您在百忙之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多提宝贵意见。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