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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5-30 00:00:00】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77号)和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评函〔2013〕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3年该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63号)。

二、工作规程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省教育评估中心教育评估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2〕160号)收费,论文80元/篇;专著按照检测系统自然生成篇数计费,上限不超过400元/部。对于2012年已送检的论文,按照40元/篇收费。免收40元/篇人工剔除专家劳务费。

四、注意事项

1.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所有送检论文的电子稿,word、txt、pdf、caj格式均可。

2.在《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送检论文中如有2012年已送检的论文,务必在表格备注栏标明。

五、时间安排

各系请通知需参检人员并填好相应表格并将论文(著作)电子稿和鉴定费在6月7号以前报教科研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http://pgzx.ahedu.gov.cn/show.asp?id=172

合肥幼专教研室

2013年5月30日

E-mail:hfyzgsg@163.com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   邮编:230013

联系电话:校办:62520122    招生办:62520127     就业办:62520138

皖公网安备 34019002600186号皖ICP备07502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