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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级学生毕业论文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3-06 00:00:00】 【点击数:】

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它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要目标,是对学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以及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09级提前下园顶岗实习的实际。现将09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工作及要求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3月23日,论文准备。学生收集资料、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初步确定论文题目和撰写简要论文提纲,报教科研处。

二、3月25~4月12日,根据初步论文设想,选定指导教师,确定论文题目,报教科研处备案。学生与指导老师实行双向选择,在老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

三、4月15日~5月10日,撰写论文提纲。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查阅资料,撰写论文提纲。论文提纲经老师同意后,才能正式开始论文撰写。

四、5月11日~6月16日,论文撰写。学生根据确定后的论文提纲,认真撰写论文。

五、6月17日~6月21日,交论文初稿。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初审,并且提出指导意见。

六、9月1日~9月7日,提交论文第二稿。学生利用暑假时间,进一步完善论文,请老师再次指导完善。

六、9月10日~11月9日,论文定稿。学生可结合幼儿园顶岗实习期间的实践和总结,在老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定稿。上交指导老师(电子稿形式,署名和不署名各一份),学生的论文至少要经过指导教师审稿二次,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定稿。

七、11月12日-11月16日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将学生毕业论文的定稿论文以电子文稿形式交科研处。

八、论文评审12月1日~12月15日,教科研处将组织对0 9级学生论文进行评审。(另行通知)

九、其它

(1)对论文成绩进行公示。发现有抄袭的论文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2)对获优秀的论文作者进行答辩。

(3)论文评审不合格的学生,重新修改论文,并于2014年2月21日之前送教研室再次进行评审。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有关规定,毕业论文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不能领取毕业证书或推迟发放毕业证书。

希望全体0 9级学生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

合肥幼专教科研处 2013年3月

E-mail:hfyzgsg@163.com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   邮编:230013

联系电话:校办:62520122    招生办:62520127     就业办:625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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