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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雷锋活动月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3-01 00:00:00】 【点击数:】

各班团支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3年是毛泽东同志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50周年,也是第14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50年来,雷锋精神已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激励我们前进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行动的深入持续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不断提升广大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校团委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扬雷锋精神 树校园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

三、目的意义

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契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高全校师生对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活动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树立道德标杆,汲取榜样力量,掀起合肥幼专学雷锋活动的新高潮。

四、活动组织

以各班级团支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为主体,号召全体团员、志愿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团员的良好形象,展示团员在新时代的风貌,为团争光添彩。

五、内容与形式

1、利用班级板报、主题宣传栏及校广播站等宣传工具,有效宣传雷锋精神。在校园内营造争当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氛围。

2、召开主题团日活动,选取《青少年不可不知的100个雷锋故事》中的1至2个故事进行学习、宣传,围绕当代大学生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进行讨论、演讲,帮助大学生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领悟“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增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奉献校园、奉献社会。

3、根据自身优势和现实需要,本着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或在校园内、或深入社区、公益机构、街头、公园、广场、车站等地继续开展以环境保护、互帮互学、社区服务、敬老助残、扶贫济困、文明劝导、义务献血、义务植树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4、举办征文活动,提升活动实效。各班团支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团员、志愿者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实践,围绕对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的认识,撰写心得体会。

六、活动要求

1、各班团支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创建文明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将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做实、做强。

2、本次志愿服务活动以3月4日-3月10日为统一行动周,各班团支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此期间利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围绕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

3、要注重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保持,各班团支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要以统一行动周活动为基础,力争在3月份再掀我校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高潮。

4、要注重文字、图片等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加强信息沟通。在统一行动周期间已开展活动的班级请务必于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视频或图片)及时上报校团委。其他后续活动在3月底上报有关材料,校团委将在4月初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5、各班团支部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推报优秀个人征文作品2-4篇于3月29日前交校团委参与校级评比。

共青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mail:hfyzgsg@163.com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   邮编:230013

联系电话:校办:62520122    招生办:62520127     就业办:625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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