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寒假将至,为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对他们在寒假中的学习、生活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望家长您能积极地给予督促和配合。具体如下:
1、孩子能按时回家,按时返校。孩子到家或返校后能及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向班主任(辅导员)或家长报平安。若有意外,家长要尽快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
2、调整好孩子假期的作息起居,不睡懒觉,不无节制地上网、看电视。
3、养成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过分节食;树立健康的审美观,不攀比吃穿,不染发、不烫发、不佩戴首饰,着装大方得体,懂得欣赏自然美。
4、对孩子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健康饮食,文明交通,增强防火意识,预防煤气中毒,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远离黄、赌、毒,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情。不去营业性娱乐场所(如舞厅、游戏厅、夜总会、网吧等),不结交有不良习气的朋友;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围观,不要在机动车车道上步行,严防扒、窃、抢夺及拥挤踩踏等。
5、有条件的学生回家后在1月26日前登陆“中国文明网”或“合肥文明网”进入“中国好人榜”栏目“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专题页面学习,合肥市推荐的候选人(投票序号分别是12、30、31、55、125号)先进事迹,并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和评议。
6、加强亲子交流,教育孩子要懂得珍惜亲情,学会感恩,知道体恤父母,做有道德的人。
7、关注孩子的举止,爱护环境,讲究节约,在活动中倡导低碳生活,增强孩子责任意识,做讲文明、有素质的公民。
8、大专阶段学生本着安全第一、就近就地原则开展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今年教育部党组、团中央联合通知主题为“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生干部、党校学员要积极开展实践并撰写实践总结,2月27日大专阶段各班择优上报4—6篇寒假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有活动图片更佳)参加学校评比。
9、督促孩子利用假期补缺补差,读一本好书并撰写心得。假期练习写字、绘画、音乐、舞蹈等技能。
温馨提示:
1、春节前后提醒孩子上学校网站(http://www.hfpec.edu.cn)登陆数字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2、放假时间:1月25日全校考试结束,1月26日——2月24日学生放寒假。
3、开学时间:2月25日全天至26日上午(正月十六、十七)开学报到,全体学生领取教材。各班将于26日下午15:00召开新学期的第一次班会,2月27日(星期三)正式上课。请家长务必督促孩子提前买好返校的车票,及时报到。
4、三年制高专班已经缴了全年费用,不需再缴。
五年制大专班下学期应缴学杂费(在2月20日前一次性存入学校办的建行储蓄卡,由于银行系统特点,需另外多存入10元垫底):
09(1)2800元, 09(2~11)2400元;
10(1)、(2)2550元, 10(3~13)2300元;
11音乐、美术2550元,11学前(1~7)2300元;
12音乐、舞蹈2550元,12学前(1~6)2300元
特别提醒: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合肥市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我校10级、11级、12级五年制大专班享受中职阶段免学费的学生只需交杂费(住宿费、代收书本材料费等)800元,不需要交学费(中职阶段学前教育专业一学期学费1500元,艺术专业一学期学费1750元)。
最后,祝您春节愉快,阖家幸福!并请您在百忙之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多提宝贵意见。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