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合肥教育家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教党委〔2010〕45号)精神,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名家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为一批教育理念新、科研能力强、专长突出、风格鲜明、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围绕修炼师德素养和人文精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增强教育教学科研素养、提升职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成长为在全市乃至省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教育专家。
二、教育家培养对象的遴选
(一)培养对象遴选范围
培养对象从合肥市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员、教育管理干部中遴选产生。
(二)培养对象遴选条件
除教育管理干部外,培养对象应当曾取得过国务院津贴或省政府津贴、特级教师、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中一项荣誉称号。
1.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师德高尚,热爱教师职业。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新,专长特色突出,在区域和学科专业领域内影响大、示范性强。
3.积极探索,用于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特别是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中,有一定的实践成果。承担重大教改实验项目,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方面成效显著。
4.中小学校长还应在学校改革与发展、办学与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所在学校特色鲜明、业绩显著。
5.重视年轻教师的培养。
(三)培养对象遴选程序
1.学校推荐。由基层学校和有关教育机构根据遴选条件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对象,填写申报表,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评审材料(市属学校每校不超过2人)。
2.组织初审。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候选人选进行初审把关,向市教育局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推荐者不超过3人。
3.专家评审。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读,评判候选人的专业发展理论素养和发展潜质等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4.确定对象。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择优确定候选名单,报局长办公会确认,上网公示后予以正式公布。
三、教育家培养对象的研修提高
(一)建立顾问指导组跟踪指导
聘请省外高校和研究机构著名专家学者4名、省内高校和研究机构著名专家8名组建顾问指导组,分4个专家指导小组分别指导中学校长组、小幼校长组、中学教师组、小幼教师组等4个培养对象研修小组。
(二)研修方式与目标
采取“政府创设平台、专家引领指导、个人主动发展、团队共同提高”的培养方式,做到专家引领和自主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省内培训与国内外培训相结合。
1.集中研修。
每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每阶段集中时间不少于5天。
第一阶段:理论分析。聘请专家就教育理论前沿与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讲座。顾问指导组协助培养对象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分析,确立年度研究课题。
第二阶段:交流研讨。举办教育专题论坛,培养对象展示具有鲜明教学理念的课堂,或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典型案例。顾问指导组针对培养对象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或者是在研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集中进行分析。
第三阶段:成果展示。提交论文、研修笔记、培养报告,并进行答辩。顾问指导组综合全年各项内容,形成年度综合性考核报告。
2.自主研修。
培养对象在培养单位、专家指导小组和导师的指导下,围绕自己的学科专业和特色特长,确定研究发展方向,提交自主研修计划,撰写研修笔记。每年培养1至2名优秀青年教师,提交一份培养总结报告。每年撰写1篇以上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3.外出学习交流。
组织培养对象到国内外名校参观学习,博采众长,开阔眼界,形成特色。
四、发挥教育家培养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开展培养对象巡回讲学活动
1.巡回讲学活动内容。
培养对象巡回指导讲学活动采取“走基层、进课堂”的方式,讲学内容主要包括:高质量、创新性地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改进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健全研修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改革考试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新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等。
2.巡回讲学活动形式。
(1)主题讲座(含教育“大讲堂”活动):所有培养对象每年围绕主题做至少一次的专题讲座。
(2)示范课:教师组各培养对象每年围绕主题并就本学科上至少4节示范课。
(3)听课评课:所有培养对象每年至少听满10节课,对授课教师进行点评。
(4)诊断与对话:校长组培养对象主要进入中小学校蹲点考察,帮助诊断学校发展问题,召开座谈会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领导共商解决策略与发展路径;教师组培养对象主要展开听评课与教学研讨等活动,与一线教师就教学过程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交换意见,深度研讨。
(二)设立“名师工作室”
组建以合肥教育家培养对象领衔的市级学科名师工作室,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1.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市级学科名师工作室实行名师领衔组阁制。
(1)领衔人。以教育家培养对象为学科名师工作室的首席领衔人;其他领衔人由首席领衔人从在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和市级学科带头人中挑选产生。
(2)成员。工作室其他成员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3)挂牌工作:市教育局正式以领衔人的姓名或特色命名名师工作室并挂牌。
2.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中青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在传播新课程理念和现场示范教学,在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教科研、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为教师提供较为科学、规范的知识和技能。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扩大资源的辐射面和教师的受益面。
3.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1)市教学研究室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名师工作室”开展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等。
(2)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主要由首席领衔人负责,考核情况应及时报“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备案。对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3)名师工作室主要以领衔人所在单位(或选择一个学校)为基地,基地校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活动场所,适当减轻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负担。
市教育局将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开展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研究
凡列入合肥教育家培养对象均应申请至少一项专项课题。专项课题每年申报一次,具体由市教学研究室负责。
五、教育家培养对象的管理与考核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家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的评估、考核等管理工作。教师事务管理中心负责顾问指导组组建、培养对象的研修提高等具体工作,教学研究室负责发挥教育家培养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等具体工作,宣传处负责教育“大讲堂”活动和培养工程的宣传工作,财务审计处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培养周期为5年。市教育局与培养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对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培养对象。培养期满后进行终期考核评价。
安排“教育家培养工程”人均培养经费5万元,其中市教育局承担人均培养经费3万元,县(市)区、学校承担人均培养经费不少于2万元,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的培训、科研、专著出版和导师指导费等。另外,市教育局给予每个挂牌的名师工作室补助经费每年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室的教育科研活动费等,各县(市)区、校也要给予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