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处室、教学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由学前教育系代管,学前教育系负责人孙诚同志任中心主任,王永同志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中心选聘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校内教师、校外专家任兼职工作人员。中心具体负责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
附件: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职责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心理健康的普测工作,建立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
3、负责对全校学生管理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5、协助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专题讲座;
6、协助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预防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7、负责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督导和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