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校拟于4月27—29日上午召开运动会,为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为了发扬团结拼搏、实事求是,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现幼师生的精神风貌,大会组委会决定在运动会期间评选精神文明奖,并制定以下精神文明评比办法,请各班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评比办法
1、成立校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小组,由校学生处、团委牵头,校学生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参加评比的各班级满分为100分。
3、精神文明奖拟按年级评选,每个年级1-2个。
二、评选条件
1、参赛运动员服从裁判、尊重裁判。
2、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守纪律,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各队组织得好,能听从大会指挥,乐意为大会服务。
4、宣传工作好、精神面貌佳。
5、开幕式、闭幕式队伍组织得好。
三、具体评比细则:
1、开幕式、闭幕式(20分)
班级代表方队入场式(20分)包括精神面貌、服装、步伐、口号、特色等方面。 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优为18-20分;良为15-17分;中为12-14分,差为8-11分。
2、运动员(10分)
(1)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2)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
(3)不无故中途退出比赛。
3、观众(50分)
(1)人数(20分)
学生观众出勤人数,开、闭幕式必须为本班的实际人数的80%以上。比赛过程中,观众人数不少于半数,没特殊原因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缺一人扣1分。
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乱走动,非参赛运动员不准进入场地,违者每人(次)扣1分。
(2)秩序(20分)
辅导员(班主任)在班级规定区域就座、学生入退场井然有序、无穿行比赛场地等闲逛人员、无打闹起哄玩耍现象,学生观众秩序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为18-20分;良为15-17分;中为12-14分,差为8-11分。
(3)卫生(10分)
班级规定区域内地面无果皮、纸屑等杂物,卫生干净;运动会期间,不在校园内乱扔杂物,上、下午比赛结束后,各班应及时打扫本班所在位置及卫生区的卫生。卫生检查:清洁10分;较清洁8-9分;一般为6-7分;发现乱扔杂物者扣1分/次。
4、宣传(20分)
稿件数量和用量分别占总数8分、12分,由宣传组统计并提供数据,同时保留稿件和已用稿件。
四、有以下情况的班级取消参评资格:
1、发现运动员有弄虚作假参赛行为,并追究责任。
2、运动会期间出现个体严重违纪行为或群体不良事件:包括发生擅自穿越学校围栏、损坏公物、随意践踏草坪、观众台追逐打闹、与其他班级争吵、班级集体迟到、早退等违纪违规行为。
有上述行为的班级将取消本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的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追查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校学生处、团委
2012年4月24日